各县(市)职教社,各项目实施学校:
为更好贯彻落实省中华职业教育社《关于进一步落实总社温暖工程工作意见的通知》(闽职教办〔2014〕73号)精神,进一步加强温暖工程教育扶贫助学项目的规范化管理,确保项目顺利实施,我社在认真总结近年来项目实施情况,并广泛征求、吸收了市直有关部门、县(市)职教社和各职业学校的意见、建议基础上,制定了《三明市加强温暖工程教育扶贫助学项目管理试行办法》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抓好落实。执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,请及时与我社办公室联系。
电子邮箱:smzjs@126.com
传 真:0598-822718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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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明市中华职业教育社
2017年3月3日